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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103學年度第1學期 教科書書單及書籍繳費須知
發布日期 2014/6/23
發布單位 教學組
點閱次數 4461
詳細內容

1. 繳費期限:
(高二、高三)
自103年6月27日(五) 至 9月1日(一) 止。
(高一新生)自103年8月27日(三) 至9月1日(一) 止。
繳費完成不予驗退舊書。
 
2. 繳費方式:
   (1) 全國各超商門市【7-11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】,
    *超商繳費不需另付10元手續費,請多多利用。
   (2) 全國台北富邦銀行。【※臨櫃繳款不可至其他銀行】
   (3) 信用卡繳費:語音專線(02-27608818) 
     網路繳納(網址:https://www.27608818.com)
     學校代碼:8814602201,繳款帳號(共16碼)標示於單據右上方。
    *信用卡轉帳後,請「列印繳費證書單」或「抄錄信用卡授權碼」。
 
3. 書籍未全數購買者,請於領單後,至103年8月29日(五) 19:00前,攜帶舊書及繳費單先至 教學組 核章驗退後,再至 學生活動組林小姐處 繳費,非全數購買者,請勿至各代收機構繳納。【※ 9月1日開學當日發書時,恕不驗核。】
 
 
4. 繳費完成後,憑「學校存查聯」或「信用卡授權碼」於103年9月1日(一) 到校領書,請務必妥善保管繳費收據及存查聯
 
《開學領書日》特別叮嚀:
1. 書籍全買且完成繳費者,由班長負責,清點全買需領書人數,依表訂時間,帶隊團領。
2. 已完成繳費,卻忘記攜帶單據到校(或單據已破損、遺失),立即至教學組簽寫切結書,憑切結書暫替書籍繳費單,隨班團體領書。事後補交正式單據至教學組,可免罰勞動服務。
3. 未完成繳費,請攜現金及繳費單至學生活動組林小姐處繳款。
4. 未完成繳費,但單據遺失,攜現金至學生活動組林小姐處補單、繳款。
 
若有任何疑問,請洽本校查詢,
電話:(02)2709-1630轉1803 教學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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